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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出车祸,哪些属工伤?

工会发布 2021-7-20 12:45 1958人围观 法律讲堂

近年来,从工伤类型来看,上下班交通事故伤害逐渐增加,仅次于机械类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呢?让我们通过以下案例来了解。

案例一 提前上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

夏某某为完成工作任务,经常提前一小时上班。2016年某日,夏某某骑自行车上班被车辆撞伤,交警部门判定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不担责。后夏某某所受事故伤害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夏某某所在公司认为夏某某提前上班,不应认定为工伤,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工伤认定一般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职工提前上班,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其职务有内在联系,属于履行职务的行为。提前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一般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 因雨天路滑摔伤不算工伤

周某早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去公司上班,因当天下雨道路湿滑,周某连人带车摔倒,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踝骨折。周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经调查核实后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律师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周某虽在上班途中必经路线摔倒,但摔伤因路滑引起,并非是交通事故所造成,因此不符合这一规定,所以不能够认定为工伤。

案例三 醉酒状态下发生无责交通事故不算工伤

某日中午,孙某因家里来客人多喝了几杯,吃完饭后驾车上班,快到公司门口时被后面车辆追尾,经交警核实后孙某无责,但因孙某满口酒气,交警要求其测量体内酒精浓度,后孙某被判定属于酒驾。孙某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人社部门决定不予认定。

律师分析: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因系孙某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醉酒状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事人醉酒或者吸毒的,尽管其受伤情形在工伤认定范围之内,亦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所以,孙某即使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也不能算作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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