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发布 2021-7-20 09:40 3464人围观 权益维护
案例简介 2013年10月,“2000万开房信息”在网上泄露后,只有一个人“较了真”。上海人王金龙下载了网上流传的文件包,结果发现,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和开房时间等信息均在其中。2013年底,王金龙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起诉了当事方汉庭酒店并提起8项主张,包括要求酒店方在汉庭及合作伙伴的服务器上删除开房信息,在各大搜索引擎中删除“2000万开房信息”的链接,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等。法院审理认为,网上流传的“2000万开房信息”与酒店管理系统和个人会员管理系统对比可以发现,两者所涉及的王金龙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生日信息一致,但住址、手机号、入住时间不一致。王金龙认为这些信息属于汉庭酒店控制,存在更改的可能,但法院认为这属于“猜测性抗辩”,没有证据支持。王金龙被泄露的信息,其扩散渠道不具有单一性和唯一性,难以仅凭部分信息的一致判断网上流传的信息就是汉庭酒店留存的信息,法院遂作出判决,王金龙败诉。 大数据时代,数据即资产,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更是不可侵犯的资产。酒店客户被泄露隐私,无论是技术漏洞,还是管理问题,酒店方都难辞其咎。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构成单位犯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当追责,并对单位判处罚金。所以,如果酒店泄露信息事件属实,其因未履行好对消费者的信息安全保护义务,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举证难是信息泄露维权者的普遍难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引入隐私权保护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所以仍然沿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公民个人隐私信息,首先由公民本人所掌握,公民隐私信息一旦被泄露,所有掌握隐私信息的源头都存在嫌疑。那么,公民要成功捍卫自己的隐私信息权,首先要证明自己没有泄露隐私信息,而这从理论上来说非常困难。其次,泄露隐私信息的行为往往都在暗地里进行,公民个人难以掌握相关证据,由其本人来举证某一人、某一单位,或某些人、某些单位泄露其个人隐私信息,亦是难于上青天。考虑到诉讼成本以及双方诉讼能力不对等,对于信息泄露受害者来说,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效果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