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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召开

工会发布 2024-6-3 09:58 4794人围观 集团新闻

育儿假有几天?护理假怎么休?加班工资怎么算?职务津贴是什么?工作时间内何种情形算脱岗?拾获他人财物不归还有什么后果?派遣工违反公司纪律会被怎么处理?

29日下午,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四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在龙华园区C4报告厅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三份修订报告签订了新版集体合同,员工关心的很多问题,都能在这场会议里找到答案。


职代会现场


大会于当天下午14:30准时开幕。会议由集团工会副主席杨嵩元主持,深圳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刘珍春以及深圳市工交工会主席邱雪光莅临指导,集团大陆总部负责人、崔志成商务长,集团工会主席陈鹏出席会议。

预备会议后,崔志成商务长作《富士康科技集团行政工作报告》,向近200位与会职工代表报告集团2023年的经营发展情况。崔商务长表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和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集团2023年实现营收增长,毛利率、营业利率和净利率上升,并在ESG领域取得长足进步。他还寄语各位职工代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为公司发展出谋献策,为集团员工共同的事业开辟新征途,开创新业绩。

崔志成商务长作行政工作报告


在审议通过《富士康科技集团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补选委员名单(草案)》后,大陆人资董大华处长作了《富士康科技集团员工手册修订报告》《富士康科技集团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修订报告》和《富士康科技集团劳动合同书修订报告》,着重解读了新增的员工育儿假、护理假,以及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调整内容等。

大陆人资董大华处长解读修订报告


按照修订后的《员工手册》,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子女三周岁以内的员工,每年享有10天带薪假期。护理假则是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广东户籍的独生子女员工,每年享有5天带薪假期。以上假期须在同一计算年度内休完,且最多只可分两次休假,逾时视为放弃(育儿假、护理假相关规定目前仅适用于广东省员工,其他省份园区依当地政策执行)。修订后的《员工手册》还对加班工资支付的计算基数以及职务津贴做了说明。

职工代表认真听取报告


新修订的《员工违纪处理管理规定》第13条,明确了员工在工作时间不按时到岗或脱岗的几种情形及相应处理方式。《规定》还明确了拾获他人财物不归还及派遣工在集团工作期间违纪的处理办法。

以上修订内容,体现了集团在员工关爱、公司治理方面的与时俱进。经与会职工代表举手表决,三份修订报告均顺利通过审议。

职工代表举手表决


随后,杨嵩元做了《富士康科技集团集体合同2024版(草案)报告》,并就劳动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方面做了重点介绍。经过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无记名投票,草案获得高票通过。

职工代表投票


在热烈的掌声中,崔志成商务长和陈鹏主席分别代表企业方和职工方,共同签署了《富士康科技集团集体合同2024版》。

《富士康科技集团集体合同2024版》签约仪式


会议闭幕前,深圳市总工会刘珍春副主席做总结发言。他对本次职代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提出三点希望:希望富士康继续坚持民主管理理念,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不断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和决策机制;希望富士康广大职工持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希望富士康工会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排忧解难。

深圳市总工会刘珍春副主席讲话


随着《歌唱祖国》的旋律响起,本次大会圆满结束。

全体职工代表合影留念


本次职代会全程规范、公开、透明,全体与会职工代表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职尽责。

大会的成功召开,必将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再上台阶,为集团永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我们一起祝福集团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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